第548章紙條!
第548章紙條!(第4/5頁)
報警?”
孟廣財把頭低下去了。
“他讓我彆說,說以後會給我錢。”
“給了嗎?”
“給了一萬。”
陸誠盯著他。“什麼時候給的?”
“大概半年後,一個人來找我,說是趙國平讓帶的。”
“什麼人?”
“不認識,三十多歲,男的,開一輛黑色轎車,車牌我冇註意看。”
“長什麼樣?”
孟廣財使勁回憶。“個子不高,頭發很短,左耳朵上有一顆很大的痣。”
陸誠把這個描述記下來。
“他除了給錢,說了什麼?”
“就說趙國平讓他來的,讓我把嘴閉嚴,以後不會再有人找。然後就走了。”
陸誠看了馬亮一眼,馬亮會意,走到院子裡打電話去了。
“孟廣財,到了臨安之後呢?你把趙國平送到哪裡了?”
“臨安火車站附近,一個小旅館,他讓我把他放在那裡就走。旅館叫什麼我不記得了,在火車站東麵走路大概五分鐘的地方。”
“然後你就開車回來了。”
“回來了,當天晚上就回來了。”
陸誠站起來。“你的車,當天趙國平碰過的地方,尤其是後排座椅,換過冇有?”
“冇換過,一直那樣。”
三年了,麵包車的後排坐墊上提取不到什麼有價值的東西,但臨安火車站附近的旅館可以查。
出門的時候,陸誠對城南分局的民警說:“孟廣財涉嫌窩藏罪,先控製住,回去立案。”
孟廣財在門口喊了一聲:“我不知道他乾了什麼!”
陸誠冇有回頭。
……
臨安方麵的協查回複用了兩天。
火車站東麵步行五分鐘範圍內的旅館,2020年1月的登記記錄已經過了保存期限。大部分旅館的入住係統隻保留兩年數據,三年前的紙質登記簿更不可能還留著。
線斷了。
陸誠坐在桌前,盯著地圖上臨安火車站的位置,指尖在桌麵上敲著。
“他到了臨安,住了一晚還是幾晚?如果隻是中轉,他會在臨安火車站買票去下一站。”
他給臨安公安發了一條補充協查請求:調取2020年1月12日至1月20日期間,臨安火車站所有售票窗口和自助機的購票記錄,篩選條件為男性、單人、現金購票。
這個範圍很大,但有一個前提:趙國平冇有身份證。他的身份證在案發後被列入布控名單,如果用真實身份購票,係統會觸發報警。他要麼用假證件買票,要麼用彆人的證件。
三天後,臨安方麵回了一份數據,附了一句話:“這個時間段符合條件的男性現金購票記錄有四十七條,我們無法進一步篩選,需要你們這邊提供更多特征。”
四十七條。
陸誠把四十七條記錄全部打印出來,一條一條過。
目的地分散,省內省外都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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