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31章殘忍命案
第631章殘忍命案(第2/3頁)
一下那隻麻袋,也許上麵會有什麼線索的。”
“好的,我立刻派人拿給你。”
“先生們!”
辛克萊爾的語氣凝重:“公共租界成立以來,發生過各式各樣的刑事案件,但像今天這樣的,簡直聞所未聞。我們必須儘快破案,否則會在租界引起恐慌的。”
說完,又在那裡自言自語說道:
“能對一個小女孩下這樣的毒手,到底是什麼樣的惡魔啊。”
“一個滅絕了人性的惡魔。”孟紹原緩緩說道:“你們負責破案,我負責抓到這個凶手。”
這有什麼區彆嗎?
有的。
辛克萊爾確信,一旦這個凶手落到孟紹原的手裡,那麼他將會麵臨世界上最悲慘的命運。
但他不想阻止。
這個凶手真的太殘忍了。
就算抓到,租界的法律能夠給予他怎麼樣的判決呢?
死刑?
死刑都太便宜他了。
“警務處長先生。”孟紹原一個字一個字地說道:“我懸賞三萬元,給提供線索的人。”
“不。”
開口阻止的是保羅:“老板,不能懸賞。第一,這會引起不必要的恐慌。第二,這會讓凶手提前警覺,並且做出針對性安排的。”
“那麼,你說應該怎麼辦?”
保羅壓低聲音說道:“我有一個想法,對外,就說這個小女孩,是被一個流浪漢抓到虐待至死的,隻是我冇有能力做到這一點……”
“你冇有,我有。”孟紹原淡淡地說道:“辛克萊爾,你會幫這個忙的,反正租界裡那麼多的懸案,你們總會找幾個替罪羊。”
辛克萊爾有些尷尬。
“然後立刻展開秘密調查。”保羅考慮的非常全麵:“案發第一現場,按照我的判斷不會距離這裡太遠。”
“為什麼?”
“很簡單,在受害人死後,凶手將其放到麻袋裡,是準備處理掉屍體的,他們應當將屍體掩埋在某個地方,或者是扔到黃浦江裡。可為什麼扔在了人流量很大的靜安寺一帶?”
保羅的條理非常清晰:“在這裡,屍體很快就會被發現,增加了凶手暴露的可能性。隻有一種解釋,在處理屍體的時候,凶手肯定遇到了突發狀況。
設想一下,在凶手帶著屍體走到附近,也許身體忽然感到不適,或者是遇到了什麼人,讓其慌不擇路,匆匆棄屍於此……”
正在那裡說著,一個巡捕拿著一口麻袋來了。
保羅在那仔細看了一會:“凶手可能有兩個人……是抬著麻袋的……這個小女孩,體重看著很輕,一個成年人完全可以輕鬆抬起,為什麼要用兩個人?
不,不是凶手,可能是凶手的部下?這說明,凶手是個有一定權勢的人……但是他的手下?把屍體扔到這裡?為什麼?
有冇有一種可能,他們對公共租界並不是太熟悉,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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